徵才機關 |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2~2019-12-20 |
資格條件 | 1.具考試任用資格且符合相關職系調任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文化活動之研擬、策劃與推動。 2.文化環境之管理、輔導與執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文化局(基隆市信一路181號) |
聯絡E-Mail | person@klcca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相片),內容含應徵職務、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目前服務機關、現任職務、職系、考試、學歷、考績、現敘薪級、經歷銓審、個人聯絡資料及簡要自述,並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108年12月12日至同年月20日前E-mail至person@klccab.gov.tw,註明「應徵文化設施科文化行政職系科員職務」,並請電話確認:02-24224170分機316丁小姐,或郵寄至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基隆市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2.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3.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