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所長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9-07-23~2019-07-31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人員。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殯葬管理所業務。二、本所人員之工作分配、督導與考核。三、文稿審核。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卓蘭鎮殯葬管理所 |
聯絡E-Mail | hr@juol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意者請於期限前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手機及白天連絡電話,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殯葬所所長),並檢附:最高學歷証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歷次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職務係屬預估缺,預計108年8月1日起出缺。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人員最多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經錄取者,由本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單位:苗栗縣卓蘭鎮公所人事室,電話:04-25892101*233(地址:3694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