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徵求 科員~2019-12-09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1-29~2019-12-09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或經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第六職等以上,並具調任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熟悉電腦使用及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主管或研考人員等相關研習活動。
二、辦理本署內部控制業務。
三、本署委託研究案及自行研究之管考窗口。
四、擔任社會福利、長照業務等議程之管考窗口。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8樓 綜合規劃組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筆調派令、最近五年考績及歷年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影本。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綜規組科員職務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08年12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人事室林先生收(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用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
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 02-89956013 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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