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 徵求 業務助理(一)(職務代理人)~2023-02-08

徵才機關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一)(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31~2023-02-08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具體育行政或政府單位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文筆流暢。
工作項目 (一)推展運動設施相關業務(如地方政府運動場館設施工程補助及執行)。
(二)一般公文及行政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9樓(本署運動設施組)
聯絡E-Mail rui@mail.s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消息/徵才資訊(網址https://www.sa.gov.tw/News/News?Type=4&n=386)下載應徵資料,填妥後先將資料表e-mail至b102@mail.sa.gov.tw,並自行列印1張,併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至本署:
1.履歷表(請至本署網頁下載,含近期照片、自傳、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
2.資料表(請至本署網頁下載)。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身分證影本。
(二)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三)應徵相關資料,請於112年2月8日下午5時前送達「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9樓教育部體育署運動設施組」(請自行估算遞送所需時間),逾時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部體育署運動設施組業務助理(一)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送達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二、甄選方式:就書面資料進行審核,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薪資待遇:依「教育部體育署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核予288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7,354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四、僱用期間:自本署指定報到日起至原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即113年3月31日),並於僱期屆滿或原臨時人員回職復薪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僱。
五、聯絡人:運動設施組葉先生,聯絡電話:02-8771-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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