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修護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3~2023-03-13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從事車輛、機械之維修、修復、保養工作或相當工作經驗者;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持有證明文件者,能從事一般勞動工作者,領有技工執照、技術士證照尤佳。 (二) 具有電腦文書處理如Excel、Word等電腦office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 具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車輛機具引擎、底盤、電機冷氣等維護及管理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工作。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轄區。 |
聯絡E-Mail | ycgs@freewa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繳付證件: 1.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如附件》,含照片《最近2吋彩色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修護技工」。 (二)報名地址:11467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機料及保養場張先生收,聯絡電話:02-27936555轉2360。 (三)收件截止日:112年3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項目: 1.電腦文書處理之基本操作25% 2.車輛零件識別25% 3.面試50% (五)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六)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1至2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本職缺。本職月支工作報酬新臺幣27,82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