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徵求 技士~2022-09-2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9-16~2022-09-26
資格條件 (一) 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 具原住民族身分,且具有原住民族業務工作經驗者優先任用。
工作項目 (一) 原住民地區公共建設之規劃、執行及綜合性業務。
(二) 原住民部落安全防治、遷住有關工程、住宅工程及優先搶通原鄉動脈等之規劃、設計與施工。
(三) 本會興辦工程業務之規劃、執行、建築物與結構物之保養、檢驗、管理、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蔡組長04-22289111分機50201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E-Mail m00749@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1年9月26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戶籍謄本或身分相關證明文件
7. 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8. 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9. 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三) 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餘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會以電話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亦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因故未能於限期內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五)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0031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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