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08~2022-07-14 |
資格條件 |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國小以上畢業,高中以上畢業尤佳,男女不拘。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接受機關指派業務者。 3. 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具該證明文件後免體檢。 4.備有汽車、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公環境清潔維護等庶務工作。 2.公文及公務傳遞外勤,公務信函寄送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4樓 |
聯絡E-Mail | cm-5002@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備齊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並依序裝訂整齊,於111年7月14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收【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5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事務工友職缺。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如證件未備齊者恕不受理。2.本次徵選由本所擇優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不錄取。二、聯絡電話:吳課長23062706*5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