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3等 |
職稱 | 約僱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3~2022-09-29 |
資格條件 | 1. 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2. 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 一般行政等相關業務。 2. 協助差勤事宜。 3. 其他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應徵之人員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1年9月29日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檢具(以A4紙張依序裝訂)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歷證件影本、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 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 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影本,掛號郵寄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3號)顏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以棄權論;無法聯絡者,亦視同棄權論】。 2. 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聯絡電話(02)89706277分機2602顏小姐。 3. 本處得視甄選情形除正取名額外,並得依規定擇優錄備取人員,其備取有效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本職缺為約僱三等220薪點(每月28,534元,不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自付費用),係列入11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5.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