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月支報酬約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02~2022-09-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科系不拘,並具有2年以上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需附證明),有使用戶役政系統經驗者尤佳。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工作細心負責品行端正,並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操作 (Word、Excel、Power point等)能力者。 |
工作項目 | 一、家庭因素、宗教因素服替代役申請業務。 二、電腦通報之列、除管、住變、因素變更等資料陳報,資料保管、整理。 三、歸鄉報到資料通報暨事故處理及陳報。 四、在營事故、判刑在押、志願留營、登記及事故追查等相關事項。 五、後備軍人召集協助後備司令部及使用部隊資料校正及事故處理、協助動員要員資料查核。 六、後備軍人年度緩召申請、資料審查核轉。 七、後備軍人轉、免、回、除、禁役之處理。 八、後備軍人管理清查、核對及執行、統計月報陳報、除管會辦作業。 九、轄里役男異動。 十、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 |
聯絡E-Mail | bk_10610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本職缺應徵並上傳: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聯絡E-mail、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2年以上公務機關工作經歷證明(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資料,並請於111年9月8日前上傳完成。如有問題可洽兵役課洪小姐,聯絡電話:02-25031369分機565。 二、文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錄取人員經核定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布並以電話通知;若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遴用者,恕不通知。 三、面試時倘逾時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四、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得依序遞補該職務編號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另應徵人員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為自公布錄取簽約之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分發本所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離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