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助理級)專案研究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6~2023-01-30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要求:取得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所)、犯罪防治學系(所)、行為科學或其他社會科學類學系(所)畢業,具學(碩)士以上之學歷(擇一俱備即可)。 (二)其他技能要求與特質: 1.基本電腦文書處理。 2.工作態度誠實負責、積極進取。 3.具良好的團隊意識與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國內外文獻檢索、閱讀及摘要。 (二) 協助研究團隊之文獻整理、資料分析與報告撰寫。 (三) 經交辦之學術與行政庶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第二辦公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壹、契約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 貳、待遇: (一)起薪: 1.具學士學位者,新台幣33,769至35,433元。 2.具碩士學位以上者,新台幣38,626至40,508元。 3.應徵者於正式錄取後,將於上述範圍內依專業證照、能力與相關工作資歷進行敘薪。 (二)年終獎金最高1.5個月(依年終考核及在職時間計算)。 (三)(三) 除契約之特別約定外,其餘權益依勞動關係之相關法令辦理。 參、應徵文件 一、應備文件 (一)請參照附件履歷表格式填寫,並貼妥近三個月之個人照。 (二)自傳:內容務請敘明具備何種學術專長與操作經驗,並親筆簽名。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掃描檔: 1.如係外國學歷,宜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未經此驗證者,本學院得視需求,參照《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查證。若查證完成前甄選程序已結束,由應徵者自行承受風險。 2.如係中國大陸地區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中華民國教育部採認。 (四)其他可資證明足以勝任本職務之相關資料。 (五)加分條件(非必要文件): 1.可提出相關學歷成績單或修習、操作學術研究方法(如質性研究或量化研究)經驗證明者,尤佳。 2.語言能力證明影本掃描檔:如可提出相當於全民英檢之英語檢定或其他外國語能力證明者,尤佳。 3.可提出與學術研究相關之作品、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參與證明、學術榮譽獎項者,尤佳。 肆、送件方式: (一)僅收電子郵件,請寄到:freya2020@mail.moj.gov.tw。 (二)請將所有文件合併製成1個PDF檔。 (三)電子郵件標題請設定為「應徵助理級專案研究人員-個人姓名」。 伍、收件截止日:112年1月30日(一)17時30分截止。 陸、其他相關規定: (一)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掃描檔,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應徵者若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列情事(機關首長或機關內各級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予進用。 (四)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11.13局力字第09800302731號函,本次甄選不進用中國大陸、港、澳地區人民。 柒、面試 一、文件齊備且學經歷符合本學院之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安排面試者,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現場發還。 三、參加面試者請準備5分鐘內的自我介紹,說明求職動機、能力概述、與本職缺相關之工作經驗、對工作的期許。 四、請針對自身學術相關作品,或有興趣之研究議題準備5分鐘以內的PPT檔案,並於面試日進行簡報(PPT檔案請於面試日前一天17時前,寄至許助理研究員電子信箱)。 捌、甄選結果與錄取 一、本職缺正取計1名,由本學院通知報到及簽約。 二、本學院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甄選結果於奉核後將公告於本學院網頁,請應徵者自行留意網頁公告內容;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玖、聯絡方式 一、如有報名、甄選方面疑問,歡迎來信詢問,請洽下述信箱:freya2020@mail.moj.gov.tw,許助理研究員。 二、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2)2733-1047分機1713,顧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