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庫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2名得擇優候補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9~2023-01-1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職為研考、採購人員尤佳 ),無特考特用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升遷法第 12條各款情事者。 3、具備採購人員證照尤佳。 4、通過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等級檢定合格者尤佳。 5、具有溝通協調、責任感、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職務調整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2、辦理採購業務、物品管理、車輛管理與庶務行政相關工作 。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近景美捷運站聯絡 |
聯絡E-Mail | mrho@mail.nt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四)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開甄選正取2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 4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本次公開甄選職缺係預估缺,倘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聯絡電話:報名相關請洽 (02)2322-7512 何小姐;業務相關請洽: (02)2322-8072林科長、(02)2322-8389廖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