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0~2023-01-12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2.熟諳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相關作業。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退除給付發放業務 2.一般行政事務 3.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至本處網頁下載,內貼2吋半身正面照片、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300字內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於公告截止日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2,425元/月。 3.資格審查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及退件。 4.甄試項目:面試。 5.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鍾語娟小姐收;聯絡電話:(03)4375863-8【共6線】轉213傳真:(03)4375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