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 220 薪點,約新臺幣 28,534 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書記)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21~2022-10-28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備基本文書行政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4. 應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列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應付代收款市府停管處委託代辦經費核控兼辦。 2.歲出經常門一般行政業務費 (車輛養護與管理)核控監辦及開立付款憑單。 3.大隊財產及物品監盤事宜。 4.臨時交辦事項。 5.其他依業務需要調配工作項目。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聯絡E-Mail | k6177@police.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疑義,請洽會計室卜佐理員(02-23752100轉分機1809) 2.有關本次僱用徵選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李小隊長(02-23752100轉分機1710) 3.僱用期間預定自通知報到日起至 1 11 年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 1日止(預估112年3月) 4.請詳閱-交大--公開甄選刊登資料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