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 職稱 | 技佐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2-10-24~2022-10-31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相關工程科系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技佐職務任用資格人員(不含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及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之離職警察人員)。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新建工程等營繕相關工作,並得指派支援市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警察局後勤科。 | 
| 聯絡E-Mail | c.f.honest@police.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自111年10月24日至111年10月31日,計7日。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三、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個別通知參加複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