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薪約為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技術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22~2023-01-03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含)以上電機、電子相關科系畢業。 (二)孰悉電腦office軟體操作。 (三)具有公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電機、電子及資訊類產品查核、取樣及檢驗。 (二) 辦理公文及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五堵辦事處(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85巷3號)。 |
聯絡E-Mail | yinjung.chang@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500字以上,表格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寄基隆市港西街8號人事室張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2年1月3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 僱用期限至112年12月14日止,即行解僱(本缺為留職停薪缺)。新進人員一律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評不合格、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或救助。 (三) 待遇: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月薪為新臺幣36,316元。 (四) 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五) 聯絡電話:02-24231151#2072洽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