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徵求 技正兼科主任~2023-02-22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 技正兼科主任
職系 醫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員(增列候補名額2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18~2023-02-22
資格條件 1.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具醫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於進用前未受轉調限制者。
3.經歷:曾辦理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其他:熟諳電腦office及作業系統操作且具服務熱忱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科內轄管之設備全生命週期管理(採購預算審查、設備規格審查、採購驗收、保養、維修、報廢鑑定)業務。
2.智慧醫療在新興醫技、醫材、醫學影像、醫儀之科技、軟硬體(AI、VR、AR、3D列印等)研發、跨領域整合智慧醫療專案及相關執行、技轉及相關配合業務。
3.跨領域產官學合作計畫規劃、執行及相關業務配合。
4.醫療設備聯網專案規畫並與資訊室協作。
5.醫療作業設備(OT)資通安全相關業務辦理,如資產盤點、資通安全內外稽核等,並與資訊室協作。
6.負責醫學工程部各類醫療設備相關之PDCA、FMEA、RCA等活動主辦,並由其他部內二級單位協辦。
7.每年定期醫療設備風險等級暨保養規劃評議會議主辦。
8.各業管設備之教育訓練。
9.跨領域研討會主辦。
10.科內轄管之設備保養、維修業務追蹤辦理。
11.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工程部(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E-Mail minliu@vghtp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應試。
2.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投遞電子履歷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1)「外補甄選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下載https://www1.vghtpe.gov.tw/conscribe/indexb.htm)、(2)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含個人自傳 600 字內,末頁請簽名)、(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相關經歷證明影本、(5)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學歷證書影本、(6)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7)現職派令影本、(8)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影本、(9)獎懲令影本、(10)專業證照影本、(1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2)榮譽國民證(非榮民免附)等。)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紙本投遞履歷者,亦請完整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甄選方式: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通知參加筆試(依本院及所屬分院外補甄選作業規定甄試專業知能)及口試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面試占 30%、筆試占 70%,面試時間每一應考人 10 分鐘,必要時得增減之,筆試時間 50 分鐘;筆試和面試成績未達 60 分或總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5.通信報名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 2 段 201 號 工務室 劉明 收
聯絡電話:02-28712121#89300 聯絡人:劉明 組長。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