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6-22~2022-07-06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農藝、農園、園藝、植物或農業機械(生物機電)等相關學系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2.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調任「農業技術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事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畜牧循環利用相關研究。 2.辦理飼料作物相關。 3.辦理牧草經營、管理及生產業務。 4.產業輔導與技術推廣。 5.兼辦一般行政事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恆春鎮牧場路1號。 |
聯絡E-Mail | mmchu@mail.tlr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111年7月6日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並依序合併掃描上傳所列資料: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中譯本)。 (3)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4)現職派令。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具結書(如本網頁之相關附件資料)。 非現職人員得將完整履歷表及前述各項資料於前開期限內(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本分所辦理(收件地址:屏東縣恆春鎮牧場路1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人事室收)。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2. 符合資格者本所擇優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致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3. 本甄選職缺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8-8861341,分機202,朱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