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5~2022-07-21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含薦任升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人員。 (二)2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具任免遷調、員額編制作業及考績獎懲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態度認真積極、學習能力佳、品德操守良好,並熟悉電腦一般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等)。 |
工作項目 |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5號。 |
聯絡E-Mail | may6039@yats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1年7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需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及其他相關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4.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方式:賴小姐,電話:(02)2758-8008分機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