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20~2022-07-25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必須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財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辦事員)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於本(111)年7月25日下午5時前,親自或委託他人送至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人事室(05-6962794)。 檢具文件如下:(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應詳填學經歷含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私章以示負責。 二、若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惟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或工作表現不佳,得隨時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 五、約僱人員不適用俸給、考績、退休、撫卹及公務人員保險等法規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