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7~2023-04-07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2.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尤佳。 3.具擬任行政助理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尤佳。 4.倘具身心障礙資格,請檢附相關證明。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機關事務性工作,如協助製作傳繳通知、簡易函稿或執行命令、繕打執行憑證…等)。 (二) 對民眾來電或到場洽詢事項,協助作簡易或原則性初步答復。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2 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日期:請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秘書室收,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執行科臨時人員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1) 報名表(最近半年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正面)(2)簡要自傳表(3)具結書(4)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5)學歷證明文件影本(6)倘具身心障礙資格,請檢附相關證明 (有效日期須為112年5月1日(含)以後)(7)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報名表、簡要自傳表、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分署網站下載:https://www.pcy.moj.gov.tw/234159/234268/234269/1293465/post)。 3.甄選方式:依甄選職缺需求,報名書面資格及文件經審查符合於簡章規定者,始得參加口試。 4.本職缺月薪新臺幣 26,500 元,內含臨時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 5.聯絡人:黃專員 電話: 02-89956888 轉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