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七等328薪點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4-09~2022-04-18 |
資格條件 | 1、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法律或財經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2)國內外大學畢業,法律或財經相關系畢業者尤佳,並具有擬任工作之經驗者。 2、具英文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程度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本會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案及法規適用疑義研釋等業務。 2、 辦理法制、訴願、行政救濟等業務。 3、 重要法規相關會議之參與或法規解釋之研議。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七號八樓 |
聯絡E-Mail | yttsai2@moe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請於111年4月18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履歷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格者擇優面試,餘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洽詢電話:(02)33435700分機739蔡小姐。 3、 本職缺待遇為每月新臺幣42,541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到職前一日止,惟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聘。 4、 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