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4-06~2022-04-11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三)符合財稅金融職系資格條件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七)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國稅稽徵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
聯絡E-Mail | NH18871@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請於公告職缺有效期間,於本頁面經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重要經歷、相關證照及優秀事蹟請填寫於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請留電子信箱及日間聯絡電話。 三、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資料不全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備取人員將視當時核定出缺職務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