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20~2020-02-2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現任職務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限制轉調之情形。 3.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登記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
聯絡E-Mail | 080001.a@mail.ty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2吋照片,自傳不可空白並須簽名)、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104年至108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有英檢及格者亦請檢送)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本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及簽名)各1份,依序排列以A4格式影印裝訂整齊後,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將相關證件資料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呂先生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桃園地政事務所登記課課員職缺」及個人之聯絡電話、手機。 二、如採線上報名,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併請掃描壓縮成PDF為單1檔案上傳。 三、其他: 1.如有需求另行通知面談,惟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若採紙本報名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遞補人員2名,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呂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