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月支報酬新臺幣25,365至31,895)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2-08~2021-02-19 |
資格條件 | 一、國小以上畢業,高中以上畢業尤佳,男女不拘。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接受機關指派業務者。 三、備有汽車、機車駕照者尤佳。 四、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
工作項目 | 一、辦公環境清潔維護等庶務工作。 二、公文及公務傳遞外勤,公務信函寄送事項。 三、主任室輪值接聽電話。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3樓(臺北市士林區行政中心) |
聯絡E-Mail | cr-07@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本所官網首頁(https://slhr.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之「事務工友徵才公告」處下載調僱意願表、履歷表,於填妥並親自簽章後,併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10年2月19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4樓士林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事務工友職務」,逾期恕不受理。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面試後約3日內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本職缺薪資範圍自25,365至31,895元,實際薪資依錄取人員個人服務年資核定。 四、聯絡人:曾小姐,聯絡電話:2880-3252轉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