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礦務局 徵求 科長~2021-05-05

徵才機關 經濟部礦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地質礦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8~2021-05-05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相當高考三級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且銓敘審定地質礦冶職系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任用資格。
(二)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礦冶、資源相關科系畢業學歷。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具礦務行政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且具有溝通協調能力者。
(五) 近5年考績列甲等,且近5年無懲處紀錄。
工作項目 (一) 綜理礦業用地核定、變更及廢止等業務。
(二) 綜理變更探礦、開採構想及其圖說審核。
(三) 綜理批註採取同一礦床共生土石業務。
(四) 綜理受理礦場申報開工及核發礦場登記證。
(五) 綜理受理年度施工計畫備查業務。
(六) 綜理土地變更編定及容許使用等相關法規案之處理。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53號(本機關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他機關。)
聯絡E-Mail Karen97@min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www.moea.gov.tw)就業資訊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Karen97@mine.gov.tw,並請於110年5月5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5年獎懲令,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甄選方式:(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2)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黃小姐02-23113001分機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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