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2-02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1-20~2021-02-02
資格條件 一、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不得任用及應迴避情事者。
三、具有輻射防護相關證照者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具資訊相關證照者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環境偵測、樣品處理、資安維護及輻防作業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聯絡E-Mail chienyeh@a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計酬,折合每月薪資約34,916元。(須另扣自提勞健保費及勞退金)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止,當僱用原因消失,代理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報名日期、方式及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2月2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等字樣,逕以掛號寄至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輻射偵測中心人事室收。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資格不符(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
(三)應備文件(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除履歷表需正本外,餘均為影本,請以A4紙張格式裝訂,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請附照片及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經歷及相關專長證明、證照等文件(無則免附)。
四、聯絡人員及電話:人事室楊小姐(07)3709206分機601、蔡組長(07)3709206分機200。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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