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七等328薪點(月薪40,901元)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5-12~2020-05-15 |
資格條件 | 1.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碩士以上畢業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請檢附工作證明)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具有新媒體操作經驗及影像製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配合青創政策、研擬執行方案。 2.鏈結國內外產業及新創基地交流。 3.扶植青創多元產業,營造青創聚落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
聯絡E-Mail | 1002616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證明影本,於109年5月15日前送達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職涯發展科聘用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若有媒體作品可呈現,亦請一併提供)。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youth.tycg.gov.tw/),請逕自上網查詢;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須退回相關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3、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20日止,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薪酬:約聘七等328薪點(月薪40,901元) 5、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6、聯絡電話:03-4225205#2001人事室楊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