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技士(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5-08~2020-05-15 |
資格條件 | (一)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系統操作(WORD、EXCEL等)、公文文書製作作業,認真負責並具溝通協調能力,需能配合假日活動之輪值。 |
工作項目 | 負責規劃本處場館租借資料庫架構與網路應用營運策略。負責本處場租營運輔助系統管理與維護。負責規劃執行創客科技、數位音樂課程及策展相關活動。負責管理本處創新學習基地與Live Band體驗中心場地設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09年5月15日前,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人事機構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場管課約僱技士」);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至本處官網:https://www.tcyd.gov.taipei/Default.aspx機關徵人/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無下載簡章視為資格不符),逾期不予受理,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場館課謝課長(電話:02-23514078轉分機1110)。 繳驗表件:【證件以A4紙影印,以下證明文件請依序以訂書針裝訂。】 (一) 甄選報名表1份並貼妥最近1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 最高學歷(外國學歷請附中文譯本)證件。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五) 前項工作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六) 切結書。 甄選方式: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本職缺係「考試分發」之職務代理人,僱用契約中明定若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應徵人員如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本處得斟酌實際情況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