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人,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2-01-28~2022-02-08 |
資格條件 | 1.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4.熟悉事務管理及相關之行政法令規定。 5.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議事日程之編擬、會議之準備、紀錄之整理、議案及人民請願案之處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正路122號(本會議事組) |
聯絡E-Mail | xp037@hsinchu-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白天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以上2項未檢附者,怒不受理)、及資格條件證明文件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議事組書記」,於111年2月8日(星期一)前逕寄新竹市中正路122號本會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213281轉711。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3.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任用之情形者,請勿應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