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辦理地籍圖重測)~2022-01-16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甲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人員(辦理地籍圖重測)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1-06~2022-01-16
資格條件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及防災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地學、土地資源、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政、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設計、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發展與建築、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應用空間資訊、測繪工程、農村規劃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數學、數學教育、數學資訊教育、應用數學、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各系、組、所畢業。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且具備測量相關之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3.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且經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者或具備測量相關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地籍圖重測相關業務
僱用時間︰自實際雇用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工作地址 本所重測業務區(臺中市大安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
1.直式橫書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改制前為內政部土地測量局)委訓之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學員者,請檢附工作經驗證明及結訓證明書影本。
4.具地籍測量技術士證者,請附工作經驗證明及證照影本。
5.實務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以上影本證明文件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二)報名方式:
請於111年1月16日前寄(送)至臺中市大甲區鎮政路38號,臺中市大甲地政事務所,(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連絡電話:〈04〉26867125分機606黃先生。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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