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 |
職稱 | 職代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20~2021-04-26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2、熟悉電腦操作,具有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建管業務及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監工、驗收、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
聯絡E-Mail | ntws12@ems.pito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及電話: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人事室04-89422117#144許先生 其他:一、以上證明文件影印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逕寄(送)本所人事室(地址: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報名截止後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二、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滅,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