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0-04-13

徵才機關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4-07~2020-04-13
資格條件 一、高考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二、具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能配合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
四、需善與人溝通、重視團隊合作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
聯絡E-Mail ak1656@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附照片、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於末頁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
二、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五、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含履歷表末頁簽名檔案,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六、聯絡人: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498-5965分機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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