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醫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5~2025-04-21 |
資格條件 | 肝膽腸胃科醫師兼科主任職務 (1)國內外認可之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 (2)具醫師證書及肝膽腸胃科專科醫師證書。 (3)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施行臨床醫療業務。 (2)執行醫院派予之其他公務。 (3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 |
聯絡E-Mail | ls10061@lslp.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資料: 1.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並貼照片)。 2.醫師及單膽腸胃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相關資歷證明文件影本。 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將上列資料,掛號逕寄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名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視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