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徵求 護理師~2023-07-03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6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3-06-27~2023-07-03
資格條件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證書:
(一)具有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資格。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工作經驗:地區教學醫院(含以上)之臨床護理工作經驗。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之情事。
五、資績評分、筆試、口試方式詳見甄選作業簡章。
六、筆試、口試日期另行通知。
工作項目 一、依據護理⼈員相關法規執⾏業務。
二、能配合24小時輪值護理臨床作業 。
三、主管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聯絡E-Mail 81727@mil.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繳交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填妥內容,書寫本人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貼相片、自傳末頁請簽章)、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各項護理專業訓練證明、地區教學醫院或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服務證明(應包含職稱、服務單位及服務年資)等影本(正反面)各乙份(詳如甄選作業簡章),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所繳交證明文件正本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於112年6月26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前寄(送)達本院人事室(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另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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