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0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3.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尤佳。 4.未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條情事,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能配合機關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文書收發檔管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一號9樓) |
聯絡E-Mail | br954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亦可於112年7月6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br9546@gov.taipei信箱(主旨為應徵秘書室職務編號A020170約僱人員,相關證明文件請以附加檔案傳送,並請於傳送後來電02-27297668轉分機6708林科員確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詳填學經歷、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逾期恕不受理,如有工作之相關內容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058秘書室陳專員。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務係本局書記,職務編號A020170職缺,將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另錄取人員每月按22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月支新台幣28,534元,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