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1~2023-07-05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公務⼈員⾼等考試3級考試及格。 三、現職銓敘審定⼈事⾏政職系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3年以上。 四、近5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五、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不得任⽤、臺灣地區與⼤陸地區⼈ ⺠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辦理⾼速公路局⼈事室性別平等、文康活動及出國計畫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半山雅70號 |
聯絡E-Mail | hellosunny@freewa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式,請於112年7⽉5⽇(星期三)前進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資料及繕打⾃傳(不得空⽩),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影本、最近5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及⾝⼼障礙⼿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及電話:張惠嵐(02)29096141分機2618。 ⼆、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員1名,備取⼈員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