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徵求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2025-10-27

徵才機關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0-17~2025-10-27
資格條件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聘期以實際到職日起聘至115年7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之下,協助特殊個案學生學習與生活自理、校園生活及安全維護等工作。
工作地址 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 三民分班-桃園市大溪區復興路二段776巷28號 華陵分班-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7鄰23號
聯絡E-Mail 1001729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連絡電話:03-3821610#12 復興區立幼兒園 呂小姐。
二、報名方式及日期:親自送達本校(地址: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150巷25號;聯絡電話:(03)3821610#12,逾期不受理)。
(一)應繳驗證件:(證件正本當面驗畢即還,影本留存)
1. 國民身分證(附件二)。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報名表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3. 其他證明影本(專長證照、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等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4. 切結書(附件三)
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 A4 規格影印依序裝訂,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依甄選成績公告錄取2名、備取2名(備取至114年11月30日),俟甄選成績得從缺。
四、薪資數額:薪資以時薪計,每小時190元(依勞基法調整),每日3小時,每週15小時,另須扣除勞、健保。
五、甄選簡章及各項試務訊息公告於復興區公所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
人)徵才網站,請自行下載參閱。
(http://www.fu-hsing.gov.tw/)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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