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察局 徵求 技佐~2025-06-25

徵才機關 彰化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6-19~2025-06-25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不含具有警察官身分或具有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職技士人員須切結自願降調。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 第1項、第9條之1不得任用之情事及無國家考試限制調任等情事。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無線電機保養及修護、零配件採購規格書製作及請購。
(二)無線電固定臺搬遷及車裝臺拆、裝工作。
(三)無線電手攜機頻率調校。
(四)無線電職執照異動及頻率使用管理。
(五)無線電機裝備檢查工作。
(六)裝備財產帳物管理。
(七)配合專案任務出勤及無線電機架設。
(八)配合警政署汰換無線電機專案工作。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二段778號)。
聯絡E-Mail blanch1985@ms2.ch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線上應徵: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6 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事宜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本局取得履歷資料。
(二)應上傳資料【影本資料請於右下角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資料未檢附齊全或不意辨識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現職派令。
6、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以E-MAIL通知面試,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以利聯繫;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並得以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之等階或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者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即喪失資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六)聯絡人及電話:陳科員(04)761-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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