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基隆市中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 有效期間 | 2023-04-20~2023-04-24 |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形者。 四、具政府採購證照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財產、物品採購及盤點、報廢、辦公廳舍及工友管理等庶務工作。 二、零用金保管及核銷事宜。 三、勞、健保等扣繳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68號2樓。 |
| 聯絡E-Mail | kh203@mail.kl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及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5)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聯絡電話:(02)2423-2181分機203,人事管理員章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