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任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9~2023-07-26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二)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資訊能力:基本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影片剪輯能力。 (四)具備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或參加優質化前導學校相關之研習或工作。 (二)彙整各項高中前導計畫及優質化輔助方案文件資料。 (三)協助核銷高中前導計畫及優質化輔助方案之經費。 (四)高中前導計畫及優質化輔助方案之會議記錄、資料收集與整理。 (五)高中前導計畫及優質化輔助方案計畫內容規劃及執行。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花蓮市民權路42號) |
聯絡E-Mail | person@hlhs.h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3-8233348人事室 報名方式採郵寄通訊或親送報名,不受理電子郵件報名,請詳閱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