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美術館 徵求 約僱書記~2025-10-04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26~2025-10-04
資格條件 (一)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無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員工待遇福利獎金等給與事項。
(二)差勤管理。
(三)各項保險事項。
(四)退休(職)給與、三節慰問等活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181號
聯絡E-Mail ba972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報名表需親自簽名)至附件下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及自傳、身分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收件截止日為114年10月4日(請掛號寄送並以郵戳為憑,寄至10461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人事室書記約僱職代」)。
(二) 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甄選;逾期報名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得予從缺。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而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相關機關辦理。
(三) 本職缺正取1名,得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25957656分機701劉先生。
(四) 僱用報酬:每月以230薪點核支(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9.1元計算約新台幣31,993元整,需再扣除勞、健保及勞退)。
(五) 本職缺預計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書記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或資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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