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2023-07-19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0~2023-07-19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素行良好,具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須具有電腦操作能力、熟悉Windows微軟應用軟體,且中文打字速度應配合業務需求,並能吃苦耐勞者。
三、配合業務需要,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礎知識、學校申請計畫文件初步審核能力、公文處理、檔案管理、資訊作業及管理等專業知識。
四、具有簡報製作及美術設計編輯能力尤佳。
五、不得為本局機關長官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六、本局各級主管長官在其主管單位中,不得為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學校工程及專案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北區4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科)。
聯絡E-Mail edu_sb.3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任用期間:
一、預估自112年7月26日(依機關實際通知日為準)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3年3月)。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俟簽奉核准後,再辦理僱用事宜;正取人員如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3個月內有效。

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19日(星期三)前檢具相關逕送(寄)本局工程科曾秉揚股長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技士(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地址:臺北市信義區11008巿府路1號北區4樓,TEL:2720-8889轉3323);或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應繳表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以上影本即可)。
三、個人自傳約300字(請以A4紙張正楷親自書寫,內容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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