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17~2025-09-25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相關科系畢業,具政府機關會計機構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且配合度高。 |
| 工作項目 | 1.協辦預(概)算籌編事宜。 2.會計事務之會核事項。 3.辦理會計內部審核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警政署會計室(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
| 聯絡E-Mail | mingyi@np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4年9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紙本郵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內政部警政署會計室」。 2.檢附資料:內政部警政署會計室約僱人員報名表(請上本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 3.報名表請附上彩色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4.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會計室約僱人員」。 5.月酬標準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38,948元)。 6.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7.面試擇優錄取1名,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8.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9.聯絡人:吳小姐;聯絡電話:(02)2321-9011轉6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