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3~2025-06-12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熟練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應用軟體及中文輸入。 三、具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
工作項目 | 一、本會差(值)勤工作管理、協調及重大違失事件之擬辦。 二、職員服務證核發之擬辦。 三、本會及所屬機構查勤業務之擬辦。 四、員工赴大陸地區案件之擬辦。 五、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人事處 |
聯絡E-Mail | vac102119@mail.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格式請依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版)。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驗證明證明文件影本。 三、人事人員職務代理人自傳表。【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填寫】。工作經歷請以條列式撰寫,並註明是否曾任政府機關職務代理人經歷。 ◎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上開資料依序裝訂(自傳表及履歷表均請親自簽名),於114年6月12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翁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處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寄件視同未完成報名。 ◎甄選方式: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甄試項目:口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甄試地點: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人事處,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薪(280薪點,折合率現為139.1,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8,9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