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5-12-03

徵才機關 桃園市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2-01~2025-12-0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三、須熟悉電腦操作處理等技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彈性加班。
工作項目 一、受理各項戶籍登記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09號4樓)
聯絡E-Mail yangmei1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簡要自述欄位請勿空白並於末頁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退伍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於114年12月03日下午5點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09號三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甄才依甄選結果,擇優錄取正取1名,面試後,若應徵人員不適當時,本所得予酌減錄取或從缺。
四、本職缺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外補人員報到之日止,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五、本職缺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每月薪酬約新臺幣38,948元。
六、聯絡電話(03)4782324轉304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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