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徵求 技士~2025-09-04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化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5-08-28~2025-09-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化學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資格。
三、現敘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有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四、具公文寫作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具高度工作熱誠、認真負責、溝通協調及機動性強、有責任與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款情事之一,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一般行政文書作業
二、化工產品審查、檢驗及實驗室管理
三、辦理專案試驗與研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00002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8號
聯絡E-Mail yinjung.chang@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附照片、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自傳未填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四)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五)聯絡人: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4231151轉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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