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技正~2023-07-03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技正
職系 藥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9~2023-07-03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薦任7職等以上藥事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醫藥公衛、化學、生化、生科等相關系所畢業,具大學以上學位者,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尤佳。
3.具藥政法規、管制藥品管理經驗或藥學領域相關資格者尤佳。
4.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管制藥品流通管理及地方衛生機關管考等業務。
2.辦理機構非癌症及不當使用管制藥品列報個案彙整及提案審查等相關事宜。
3.辦理機構、業者申報管制藥品銷燬、減損等相關事宜。
4.辦理管制藥品流通管理相關案件函釋等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預計112年9月搬遷至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A棟)
聯絡E-Mail lan0103@f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12年7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下列其他相關資料: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2)現職派令影本。(3)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2.非現職人員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請同時檢附上開資料,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管制藥品組技正」,逕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未依本職缺公告檢齊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5.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6.洽詢電話:(02)2787-7923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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