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23-06-0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三階至警佐一階
職稱 隊員
職系
名額 25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6-05~2023-06-09
資格條件 (一)應同時具備下列三項資格條件:
1.參加112年各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調入本局名單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考績以最近三年採計,年資三年者至少須有二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年資兩年至少須有一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年資一年者須為甲等以上;年資未滿一年或無考績者,不予辦理。
(二)報名方式
1.請填寫報名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各一份
(1)高雄市政府消防局隊員112年定期請調作業報名表1、2 (報名表請至本局官方網站下載https://fdkc.kcg.gov.tw/)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由人事服務網下載具浮水印PDF版本,訓練進修部分免附,並填寫簡要自述簽名及蓋私章)
(3)現職派令影本(非異動通知書)
(4)最新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任官等)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警察特考、升官等考試等)
(7)警專畢業或結業證書影本
(8)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9)本次隊員職缺為警佐官等,現敘警正官等隊員應檢附自願降調低一官等之職務同意書(警佐隊員免附,警正隊員請至本局官方網站下載https://fdkc.kcg.gov.tw/)
(10)另具消防相關證照、通過英檢證件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2.以上影本資料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以明責任,並請於112年6月9日(星期五)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本局人事室。
(三)備註
1.報名甄選人員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於112年6月21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於本局首頁最新消息公告參加體能測驗人員名單。
2.體能測驗注意事項如下:
(1)體能測驗:請著運動服、球鞋
A.報到時間及地點:112年6月28日上午(星期三)上午8時0分至8時15分,於本局教育訓練中心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119號),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預計8時
30分開始進行測驗(承辦人:科員曾建國)。
B.測驗時間地點:
a.112年6月28日上午(星期三)上午8時30分於本局教育訓練中心進行3000公尺跑步測驗。
b.同日下午2時於本局教育訓練中心進行舉重20公斤、伏地挺身1分鐘測驗、平板支撐。
C.測驗內容:體能測驗成績依消防人員常年訓練體能測驗得分換算表,換算加總達40分以上者為及格。
D.請應考人衡量個人之身心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參加。
(2)請務必於體能測驗當日攜帶服務證、身分證等足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3)若體能測驗日期遇颱風則另擇期辦理。
3.經審查證件不全或資格不符合,致生權利損害者,自行負責,亦不予退件。
4.成績計算方式:依本局商調外勤人員評分標準表辦理(如附件)。
5.錄取後,本局尚須函報市府核准後始行辦理商調。
6.正取25名、候補25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7.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局聯繫報名人員。
8.本局若因故須更改測驗時間或地點,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人員。
9.體能測驗期間請遵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防疫規範,如有咳嗽、喉嚨痛、發燒、流鼻水、鼻塞或其他身體不適等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症狀,請勿參加測驗。
工作項目 消防救災救護工作
工作地址 高雄市
聯絡E-Mail sejjv33@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蘇于珊
聯絡方式:(07)812-8111#3569
傳真電話:(07)812-7703
聯絡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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