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6-07

徵才機關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3-06-01~2023-06-07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空氣噪音防制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僱用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止;惟僱用期間如經費來源不足、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分發考試錄取人員時,應隨時無條件解僱;另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亦應依規定於錄取報到截止日之翌日辦理解僱。
3.應徵人員錄取後,得採分段簽約方式辦理,並視各階段工作情狀辦理續約。
工作地址 臺東市臨海路一段525號
聯絡E-Mail t9001@epb.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網址:https://reurl.cc/rQy1kk,請自行下載使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 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正反面)
(5) 切結書(如附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2. 聯絡電話:089-221989 承辦人:莊奇凡先生
3. 收 件 人: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
4. 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1段525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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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時,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4. 本次徵才得視成績依甄選名次酌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 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主動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6. 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另補行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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