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 徵求 組員~2025-07-04

徵才機關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27~2025-07-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且無限制調任之情事。
(三)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差勤管理。
(二)考績獎懲。
(三)訓練進修。
(四)規劃辦理員工協助方案相關事宜。
(五)俸給待遇。
(六)年終尾牙活動。
(七)兼辦政風相關業務。
(八)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聯絡E-Mail vivian@t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空白者視為不合格。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另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本案聯絡人:電話02-27297708分機881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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